寿光市关于全面落实扫码登记制度的通告
运城寿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全面落实扫码登记制度的通告
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我市借助大数据、互联网等手段,创新研发了疫情防控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了人员出入、乘车等扫码登记制度,进一步提升了疫情防控的精准化、高效化、信息化水平,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制度保障。为全面落实扫码登记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居住小区、村(居)、企事业单位、超市、医院、药店、学校、蔬菜交易市场、工地、店铺等各类公共服务场所、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出入均实行扫码登记。对佩戴口罩、测温正常的,扫码登记后准予通行。对体温异常人员由居住小区、村(居)、企事业单位、各类场所值班值守和包靠人员按照疫情处置有关规定,时间上报处置。
二、乘坐城市公交、城乡公交、班线客车、出租车、网约车等车辆人员,均实行扫码登记上车。对佩戴口罩、测温正常的,扫码登记后准予乘坐。对体温异常人员由司乘人员按照疫情处置有关规定,时间上报处置。
三、境外、外地来寿返寿人员,通过关注“运城寿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扫描居住小区、村(居)专属二维码进行个人健康信息登记,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行扫码出入、乘车。
四、各镇街区、各企事业单位、各行业企业、18个城市网格等作为落实扫码登记制度的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职能职责要求和包靠服务分工,对各居住小区、村(居)、各企事业单位、各类场所和各公交、客车、出租车、网约车等车辆负责申请、张贴专属二维码,负责统计、汇总、录入复工复产复学人员信息进入全市疫情防控数字化公共服务系统,负责宣传、推广、使用、监督、落实扫码登记制度。
五、对老人、儿童、孕妇等易感人群,建议尽量不外出,不到人员密集场所,避免交叉感染。对外出买药、就医、陪护等特殊情况的,说明原因,进行扫码登记,准予通行。对无智能手机等客观因素无法扫码登记人群,提供健康通行卡等有效证明,准予通行。
六、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导落实组负责对扫码登记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不落实、假落实,落实不力、不到位的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纪依规进行问责。
七、请广大市民、来寿返寿人员自觉落实扫码登记制度,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用实际行动配合、助力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扫码登记咨询联系人及电话:陈文亮,17861218195。
2020年3月4日